|
|
|
|
优化完善“e窗通”平台,实现企业法人后续在“e窗通”平台可办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推进区块链技术试点,实现企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自动核验,提高开办效率。
|
开办企业实现2个环节2至3天完成,申请人通过“一窗通”平台“一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章、税控设备和发票、就业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所有开办企业事项。
|
|
在试点区域内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批”为投资主体提供查询渠道、缩短企业选址、设计部和部门前期研究论证时间,从而加快投资项目落地。
|
针对1万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产业类项目,实施线上线下“一站式中心”改革,实现一站式办理,涵盖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供排水接入等全过程事项,实现5个环节24天完成全过程审批服务。
|
|
出台市政设施接入并联审批办法,推动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并联审批,简化材料、信息共享。将电力报装系统与本市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建立数据和证照共享机制,压缩办理时间。
|
压缩低压项目办电时间,做到2个环节10天完成。落实低压项目占掘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不超过2天,具备条件的当场核发许可。
|
|
逐步扩大用水用气“三零”服务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通过线上申请、主动上门、全程代理等方式,实现小微用气工程“一次不用跑”、其他用气工程“最多跑一次”。
|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减少用户提交材料及办事环节,实现“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1件材料、0跑腿”。
|
|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探索企业不动产登记、变更、法院查封等全业务类型网上申请和网上缴税。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户籍人口、营业执照、权籍测绘、司法判决等信息共享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一证办理”“全城通办”“智能秒批”试点工作。
|
在各区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设置企业服务专区,实现企业间转移登记当场缴税、当场发证,一个环节、当场完成。
|
|
积极配合税务总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
|
全面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两税申报表合并工作。构建统一面向用户的税费申报平台,实现相关税费“一表申请、一网通办”。
|
|
积极推进“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实施,企业仅凭提单概要即可申报提货。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提升汇总征税率和自报自缴比例,巩固完善免担保放行模式。
|
实施“两步申报”模式,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继续推广进出口“提前申报”,完善容错机制。试点实施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
|
|
积极推动将全市所有破产案件纳入北京市破产法庭审理,实现办理破产规范化,提升破产重整成功率。积极推广法院传票、证据材料等电子送达方式,完善和规范企业送达地址信息库,力争覆盖全市。
|
建立重整识别、预重整和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措施,有效简化办理破产流程、提高程序效率。持续推进破产法庭建设,提高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升破产办理质效。
|
|
推动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运用金融科技建立小微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档案,构建以企业金融信用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体系。设立企业续贷受理中心,建立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首贷咨询、续贷受理审批及其他投融资服务。
|
推动建立以担保人名称为索引的电子数据库,实现担保权人(或其代表)对担保品的登记状态可查询、修改或撤销。建立差异化的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保持在合理水平。
|
|
|
探索并实践投资者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之间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
|
|
完善“多元调解 速裁”工作模式,组建调解速裁团队,实现60%民商事案件诉讼前端解决。
|
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实施“迁网上云”工程,建设上海法院新一代现代化基础设施,提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
外籍人才居留许可证办理减至7个工作日。将初创阶段、新就业形态、灵活形式用工等用人主体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破解企业初创期资金人才瓶颈。
|
结合实际,继续研究优化费率结构、综合社保缴费年度调整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企业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
|
|
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督,推动招投标全程电子化。统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各分平台公共入口和数字认证服务,实现“一证通办”。按照世界银行方法学,在已有招投标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实现全流程采购管理。
|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以道路维修养护等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为重点,明确界定项目分类标准及适用规则。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和工程招投标平台功能,开发上线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线上支付等功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
|
|
开展政务服务领域智能场景应用试点;全面推进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
|
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便利化水平,梳理一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深化“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
|
|
研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建立本市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本市“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的纠纷调解。
|
完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功能。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设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级。
|
|
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将“互联网 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信用北京”等对接,实现数据汇聚、智能分析、精准监测、联合惩戒。
|
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
|
以推进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不断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国际化水平。
|
探索金融服务创新创业新模式,进一步做大科创企业上市贷、科技履约贷、小巨人信用贷、微贷通等科技信贷产品与服务,扩大政策惠及面。实施众创空间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培育工程,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